夫妻财产约定书 立约人: ×××,男,一九××年××月××日出生,住所:×××××××,身份证号码:×××××××××。(甲方) ×××,女,一九××年××月××日出生,住所同上。身份证号码:×××××××××。(乙方) 甲、乙双方系再婚夫妻。为预防将来夫妻关系发生破裂,现约定如下:在×××××××××××的住房(建筑面积:92平方米)属于乙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立约人: ×××× 年 月 日
电话: 86-29-5239517 5255220 传真: 86-29-5255220 © 2002 雁塔公证 http://www.yanta-notar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26号雁塔区政府南院 邮编:710061 技术支持:陕西中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