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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在“十五”重大项目招投标中发挥作用
2001年12月至2002年1月,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闫梅、张浩、刘睿对“十五”国家科技公关计划重大项目招投标项目中的"金融信息化关键技术及应用范围"等六个项目开标、评标过程进行了监督。此种类型的招投标工作是科技部等政府部门为了择优选择项目承担单位、充分调动产学研等机构的积极性、更加合理地配置科技资源而推广的新型竞争机制,不同于国家以往的选择制度,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特点。 摘之《中国普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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