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在京举办公证法学习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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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下午,司法部在京举办由部机关全体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学习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应邀作专题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公证法典。司法部党组高度重视公证法的学习贯彻工作,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于公证法颁布之日,向全国各司法厅(局)印发了学习贯彻意见。举办这次报告会,旨在组织司法部部机关的同志深入学习公证法,深刻理解立法原意,把握公证法的知识要点,为公证法在司法行政工作中更好地贯彻实施奠定基础。

   在9月12日的报告中,王胜明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公证法的情况,重点围绕公证机构性质、公证作用、公证机构设置、公证员的条件、公证效力、当事人权利救济机制等6个方面的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介绍了有关起草背景、立法精神和条文内容。

  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在报告会上讲话。他指出,要认真贯彻公证法,进一步推动公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法律赋予公证工作的职能,更好地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切实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公证队伍;健全完善公证制度体系,促进公证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依法加强对公证工作的管理,努力提高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段正坤要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学习贯彻公证法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副部长范方平,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岳宣义,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郝赤勇出席会议。报告会由副部长张苏军主持。

 

---摘之《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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